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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高墙”内的特殊调解

作者:颜维、李立颖  发布时间:2024-07-08 17:40:53 打印 字号: | |



“彭法官,感谢您为了我们的案子跑了这么远的路,真是辛苦了!”


近日,涟源法院枫坪法庭前往耒阳市某监狱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服刑人员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周某与被告谢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女。2020年,谢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一道高墙,两个世界,谢某的犯罪行为以及双方长期分居严重伤害了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破裂。2024年5月,原告周某向涟源法院起诉离婚。

涟源法院枫坪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谢某正在服刑,为了保障谢某的合法权益,枫坪法庭庭长彭晗在前往监狱开庭审理此案前,第一时间与监狱方面取得联系,就案件开庭时间和开庭事项与监狱工作人员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提前制定好调解庭审预案。


开庭当天,彭晗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见到了谢某。


“谢某,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是想听一听你的真实想法,同时也希望你们双方能够坦诚面对婚姻关系中出现的裂痕,共同理性和谐地解决婚姻问题。”刚见面,彭晗就带着微笑向谢某说明了来意,“作为父母,你们的态度与关爱对孩子而言十分重要。即使是在分离之际,也希望你们不要忘记身为父母的责任与担当


在彭晗的组织下,谢某和周某互相交流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在面对子女抚养问题时,彭晗耐心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原、被告目前的婚姻现实状况,并耐心征求了谢某对离婚问题及子女抚养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帮教。


我同意离婚,是我对不起你和孩子,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听完法官饱含温情的悉心劝导,谢某紧绷的面部表情也有了细微的变化。


谢某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表示能够理解原告的离婚诉求并同意离婚。随后,双方就离婚各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家事审判旨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是社会治理的一环,关系着千家万户。涟源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不断加大对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做优做实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李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