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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到涟源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作者:李立颖  发布时间:2024-05-28 14:53:02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伟庆一行到涟源法院枫坪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涟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友红等陪同调研。



徐伟庆一行先后察看了枫坪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详细了解法庭执法办案、队伍管理、诉源治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关心询问了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


座谈会上,陈友红对中院领导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向中院长期以来对涟源法院的帮助指导表示感谢。涟源法院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短板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简要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共同研讨解决方案。




徐伟庆对涟源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下一步创建工作要做到五个突出:一是要突出政治性。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政治性和业务性相结合。在创建过程中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党建引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庭队伍。

要突出人民性。深刻把握人民法庭是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巡回法庭、屋场会等方式,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

要突出能动性。法庭要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作表率争首位,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方法,主动分析研判基层纠纷,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要突出实效性。要以创促建、以创促治,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指标要求,提升案件质效,降低案件数量,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要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解纷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以点带面提升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指导辖区诉前化解矛盾,推动“无讼社区”、“无讼村居”创建。

要突出创新性。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充分调动法官参与诉源治理的主观能动性。要结合法庭实际、工作特色、案件特点、文化内涵等,扎实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特色化建设。


会后,徐伟庆一行在杨市镇板桥村支部书记刘选平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屋场会”首创地老福堂、文化长廊等地。




 
责任编辑:李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