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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两级法院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者:娄底中院  发布时间:2023-02-21 09:08: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率队来到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并与企业就如何防范抵御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开展深入探讨。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围绕“三融三创三增”等21个方面,发动全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两级法院将常态化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恶意阻碍生产、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出重拳对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一是畅通受理渠道,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及时受理、审理各类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投诉举报线索全面接收、深入核查、及时反馈。二是通过司法数据收集涉诉企业经营信息、识别企业经营困难、研判潜在经营风险,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防止涉诉企业风险外溢。三是建立“一企一法官”主动对接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发展瓶颈,及时帮助高效解决。

积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精准服务“材料谷”建设。一是实行快调、速裁融合模式。组建“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行业调解员”专业审判团队,无偿为“材料谷”企业提供快速诉前解纷服务。二是涉“材料谷”案件进入法院后,推广“门诊式”和“要素式”审判方式,既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涉“材料谷”企业执行案件,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超权限查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三是主动联系经济园区,在园区设置诉前调解站、巡回审判点,做到“无案解决矛盾,有案不出园区”。

两级法院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激发就业活力、不断提升智慧法院服务水平等方面吸纳众多有效措施。


 
责任编辑: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