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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一)︱刑事女法官周慧,用执着诠释“工匠”精神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6:25 打印 字号: | |

她,身着制服,高梳马尾,不施粉黛,做事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常常埋首于高高的卷宗中,一谈到案子,整个人就像上满劲的发条。对于工作她一丝不苟、孜孜不倦,对待荣誉她风轻云淡、荣辱不惊。她叫周慧,涟源法院刑事庭庭长,1995年进入法院,先后在立案庭、政工室、刑事审判庭工作,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涟源市五一劳动奖章”“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多次立功授奖。
 敢于担当,勇挑办案重担

刑事审判要求法官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同时还要有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精神。在“案多人少”矛盾下,周慧凭借强烈的责任意识、高超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先后承办“01.10”涉黑案、李某等2人“保护伞”案、吴某凤等10人涉恶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其中“01.10涉黑”案件侦查卷宗多达70余册,摞在一起达二米多高,面对枯燥繁琐的卷宗,她加班加点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查阅相关法律资料,连续20余天冒着严寒在办公室加班到深夜一两点,形成多达400余页的阅卷笔录和审理报告,列出长达30余页的庭审提纲,确保庭审有序顺利进行。
苦练内功,争当行家里手

深厚的法律功底、娴熟的庭审技能、出色的管理能力源于勤奋学习和实践。特别是担任庭长和员额法官后,她倍感责任重大,利用一切时间深入钻研法学理论和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周慧带领审判人员念好“准字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在其承办的刘某阳等人涉恶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该案系恶势力集团,经审理,被告人所涉犯罪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定性特征。周慧始终坚持不枉不纵、不漏不凑、精准打击原则,对公诉机关指控予以变更,认定该案被告人系恶势力团伙成员,确保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以身作则,做好廉政先锋

二十多年来,周慧始终坚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决与腐败问题划清界限,真正做到了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同时,她积极与当事人交流沟通,做好释法答疑。由其承办的案件,从未出现过当事人缠诉缠访情况,也从未有人反映她存在贪污受贿、徇情枉法、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

周慧在严以律己的同时,充分发挥“一岗双责”作用,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工作作风,为刑事审判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责任编辑:梁言